wineast
财经 | 宏观 | 国内 | 国外  投资 | 风投 | 天使 | 私募 | 产业 | 并购 | 投行  证券 | 金融资本 |  创 业 板 
商机 | 公司 | 产品 | 供求  学院 | 创业 | 管理 | 连锁 | 投行 | 理财 | 贷款  机构 | 投资机构 |  外商投资 
服务 | 展会 | 招聘 | 名录  市场 | 项目 | 投资 | 专利 | 技术 | 产权 | 连锁  互动 | 创业社区 |  有问必答 
您当前位置:中国创业投资网 >> 新闻频道 >> 投资资讯 >> 风险投资 >> 浏览文章

贝因美60份看多报告拉抬股价 PE大佬集散地的狂欢

2013-4-11 9:47:03新财经 【字体:

    2012年11月刚刚甩掉非主营业务包袱,对外宣称将专注婴童食品主业,但最近又收购妇幼保健公司股权,贝因美(002570.SZ)的战略看上去摇摆不定、令人费解。

    战略犹疑的背后,却是券商研究机构的大力吹捧以及股价的一路大涨。

    据《新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12月以来,约有21家机构密集推出60多份报告,一致看多贝因美,大多做出“推荐”及“强烈推荐”评级。受此影响,贝因美股价在3个多月时间里翻了1.4倍。

    股东却借势高位套现。就在贝因美股价处于低位时,控股股东大量增持。待股价大幅拉升后,持股5%以上的股东开始减持。

    不难看出,这家上市不到两年的婴幼儿食品公司目前上演的大戏,既是一次机构的狂欢,更是一场股东的盛宴。

    看不懂的战略

    2013年3月21日,贝因美公告称,已于3月20日与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和张民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以102.39万元的价格收购贝因美集团持有的妇幼保健公司70%的股权,同时以43.88万元的价格收购张民持有的30%股权。收购完成后,妇幼保健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为了支持妇幼保健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未来整体效益,在此次股权收购完成后,贝因美拟使用自有资金19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

    对于此次收购的原因,贝因美表示妇幼保健公司将致力于母婴营养品及相关业务的研发和经营,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拓展相关业务,符合公司品牌定位与发展战略。

    这次收购的资产质量如何呢?公开资料显示,杭州贝因美妇幼保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妇幼保健用品、化学试剂、水处理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批发等,而且近3年均未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显示,该妇幼保健公司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净利润分别亏损5181.21元、12463.85元和6585.56元。

    经评估,妇幼保健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146.28万元,由于没有主营业务,也没有明确的未来经营规划,该公司评估值增值额为?零。

    令人不解的是,贝因美在2012年11月份刚刚决定出售旗下婴童用品等业务及相关资产。公司当时公告称,为专注婴童食品业务,公司拟以“1元”的价格出售包括杭州贝因美婴童生活馆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比因美特孕婴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丽儿宝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杭州宏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从财务数据来看,这些非主业早已成为贝因美业绩的“包袱”。2010年转让标的资产合计营业收入1.76亿元,占公司2010年营业总收入的4.36%;合计净利润亏损1587.44万元,合计净资产亏损1943.82万元。2011年,转让标的资产合计营业收入2.44亿元,合计净利润亏损1566.14万元,合计净资产亏损3039.96万元。

    贝因美此前表示,转让婴童用品等业务后,公司将收回其投资,有利于集中资源用于婴童食品主业的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既然以1元钱出售非主营业务后,致力于发展主业,此次为何又高价收购其他非主营业务呢?

    “公司此前甩包袱专注主营尚在情理之中,也是投资者乐于看到的,但这次又涉足妇幼保健业务,则让人有些费思量,不知这家公司到底要干什么。”一名北京的股权投资人对记者表示。这名投资人甚至认为,贝因美此次收购是为了做高股价。

    理由是,“从贝因美公告中看得出,妇幼保健公司目前并无成熟的产品和经营模式,未来究竟经营何种产品,除了公告中的简要说明,公司也并未披露更具体细节”。

    《新财经》记者欲就此事采访贝因美董秘,多次拨打其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以投资人身份拨打了公司总机,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董秘因事外出,不在公司,“如果有疑问,等回来后再与他联系”。但截至发稿,记者均未联系上公司董秘办公?室。

    机构吹捧助股价大涨

    尽管贝因美这次收购让投资者疑惑,但却得到了机构的充分肯定。就在收购公告发布当日,东兴证券、长江证券、平安证券[微博]3家机构相继发布公司调研报告,一致表示看好贝因美的未来发展。

    事实上,贝因美自2011年上市以来,一直备受机构的青睐。

    在贝因美的招股书中,一长串令人眼花缭乱的股东名单中,中金、平安、光大等资本大佬纷纷现身,平安证券还是该公司的上市保荐机构。

    在贝因美的股东中,PE(私募)就有15家,其中,J.V.R International Limited(吉维尔国际有限公司)、以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为后台的Perpetual Treasure Limited分别为第二、第三大股东,合计持股达12.57%;而光大控股旗下直投基金所设立的3家项目公司合计持有发行前贝因美总股本的6.23%。此外还有西子联合控股、新湖控股、浙商创投等。

    上市后,机构对贝因美的热度并未减弱。据数据显示,机构自上市后就相继买入贝因美股份。巅峰时间,最多有41家机构持有贝因美的股份。截至2012年12月31日,依然有8家机构持有该公司股份1965万股。

    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少券商研究机构对贝因美的调研报告更是不断推出。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3月21日,上市不到两年的贝因美共有150份机构分析报告,其中90%都看好贝因美。

    在众机构纷纷捧场的情形下,贝因美二级市场股价一路上涨。2012年3月21日,贝因美二级市场股价最高涨至39.99元。约3个半月时间,其二级市场股价翻了1.4倍。如果按照东兴证券报告给出的47.1元的目标价,该股较21日收盘价还有17%的上涨空间。

    机构不但频繁出报告,而且报告推出时间也很巧妙。2013年12月初,贝因美二级市场股价跌入谷底,股价最低为16.38元/股。此后,机构开始密集发布向好调研报告。

    据记者粗略统计,自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3月21日,约有21家机构共发布了60份贝因美调研报告,除东北证券分析师在2012年12月的调研报告中对贝因美给予了“谨慎推荐”外,其余59份调研报告均表示看好贝因美的未来。

    中投证券、平安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在不到3个半月时间里,发布了超过6个调研报告,即平均每个月至少发布两个报告。中投证券的表现更是令人惊叹,在2013年1月至3月21日的3个月时间里,共发布了10份报告,其中两份报告表示“看好”,另外8份都作了“强烈推荐”评级。

    平安证券作为贝因美的上市保荐机构,对贝因美的未来更是赞赏有加。在平安证券对贝因美出具的调研报告中,其评价全部是“强烈推荐”。除平安证券和中投证券外,还有两家机构东兴证券、广证恒生也分别出具报告,给予“强烈推荐”。

    值得注意的是,平安证券旗下全资直投子公司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09年贝因美的第5次增资扩股中,以现金增资800万元入股贝因美,持有贝因美发行前总股本的4.91%,为公司第四大股东。这种“保荐+直投”模式一直非议不断。

    大股东成最大赢家

    机构纷纷吹捧的同时,贝因美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却通过低吸高抛的手段,成为这场资本狂欢中的大赢家。

    2012年12月13日,贝因美公告称,2012年12月5~11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票301.2997万股,增持平均价格为18.22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截至2012年12月11日,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票573.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现共持有公司股票1.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1%。

    在贝因美集团不断增持时,公司股价已经从上市发行时的42元跌至20元以下,跌幅达50%以上。

    在控股股东低位增持完成后,随着利好因素的不断释放,贝因美股价开始上扬。随后,贝因美股东开始减持。

    2013年1月11日,贝因美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PERPETUAL TREASURE LIMITED的《通知函》,该股东于2013年1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6%,本次减持后, 该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公告当日,贝因美股价为23元左右。

    3月12日,贝因美再次发布减持公告,其股东First Solution Limited于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3月8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5万股,本次减持后First Solution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CEL Baby Food Investments Limited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公告当日,贝因美股价为33元上下。

    在此之前,有消息称贝因美剥离业务是为了给PE退出护航,贝因美并未对此做出解释,但从上述减持行为来看,这一观点并非毫无根据。

分享到:


网友评论:

  • 阅读排行
  • 本日
  • 本周
  • 本月
关于我们 | 免责条款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会员登陆 | 友情链接 | 订阅RSS |